EHOME领队发文总结活虫维权始末:火锅店已经赔偿
导语
维权是一件艰难且耗费心神的事情。我很感谢八师傅做出的澄清,也很感谢各位粉丝的声援和支持。
前几日EHOME被当作诈骗团队登上新闻的消息席卷了整个刀圈,从事情发酵到现今已经差不多有一周时间。昨晚,EHOME的领队也在微博发文,宣告双方已经和解。
大家好,我是EHOME领队,今天和火锅店老板又见了一次面,现场也有记者在,达成了和解。在这里简单说明下整个事件吧,然后我就该继续干我该干的活了,也不能在这件事上纠结太久。
7月16日
我们全队赢了比赛去万象城熊猫老灶吃火锅,当时上锅底的时候发现了有虫子,然后喊经理换了个锅底,就接着吃了。因为也是会员和常客,没太在意这个事情。
7月19日
我们又去同一家店吃饭。当时有人开玩笑说,你们再找找锅里有没有虫。然后我们就真的发现了一只活的虫子在锅里。有了上次的经验,这次我们就拍了视频,找门店店长处理。店长承认是有虫子,我们就放弃了这次就餐。
随后我在大众点评上,上传了该段视频,并给了一个差评。当晚,门店店长找到我,希望我删除这个视频看,表示愿意赔偿。随后这件事就交由执行经理来解决了(你们可以理解为是店长上一级)。经理表示,愿意赔偿我2200元的就餐费用,希望我删除视频。因为当时店长表示自己要因此失业,经理也说要免职主厨,我心软了。加之当天已经是晚上十一点,我不愿为这事多费口舌,就想第二天再解决。当晚经理给我转账2200元,我并未收取,退回了。
7月20日
早上我查阅了相关法律后,找到经理,提了三点要求:
1. 16日和19日两次消费的三倍赔偿;
2. 书面承认锅底问题并道歉,承诺不会再犯;
3. 一个月内,我随机到店,检查是否有再犯。
经理表示,他现在有事,五点之后再回复我。鉴于删贴前后态度的转变,我采取了三点行动,一是去12315平台举报投诉了该店;二是找澎湃新闻记者曝光该事件;三是又在大众点评上上传了视频并评论(也就是现在被你们留言了千余的那条)。
稍晚时候,经理看见大众点评上的视频,又找到我,我已经有些丧失耐心,当日并未回复。
7月21日
我又重申了三点要求,经理表示需要等他周五24日出差完见面谈。随后又表示明天22日约我在万象城见面谈。我因为第二天需要工作,表示困难,他便开始质疑我的动机和目的。发生一番口角过后,不欢而散。
7月23日
我抽出时间,约定了晚六点在万象城面谈。见面之后经理表示我对媒体(澎湃)讲述了不实信息,我反驳并发生口角,表示无法再沟通。随后由我战队同事与经理协商,我在门外等候。
当晚,经理提出部分现金,加代金券,加免单的赔偿条件,我已经被此事弄得筋疲力尽,也不愿再徒费心神,打算就此作罢。
7月24日
早上,战队同事打算帮我收尾,我与队员商议后同意。夜间,此前新闻晨报记者采访的视频发出(就是那段反告我们诈骗的视频),我们看到之后异常震惊,教练八师傅随机发微博澄清。
我质问经理,经理表示他不清楚采访由何而来。稍晚,该店创始人兼股东出现,表示视频中是他所说,并表示这是误会,希望当面澄清。
7月25日
晚上,我,八师傅,战队同事,店股东,店经理见面。股东表示因为之前有类似事件发生,当时查明是职业诈骗,这一次也想当然以为又中了套路,但查阅我们的过往消费记录发现并非如此。记者采访时自己并未深入调查,现在对我们表示歉意,并希望给他们三天时间,查清虫子来源,三天后赔偿并道歉。
7月26日
我与俱乐部官博,八师傅均转发了熊猫火锅的申明。其向我们表示,初步鉴定是辣椒中的螟虫幼体。
7月28日
市场监管局向我了解情况,表示他们已经检查过店方,且知晓我们第二天约见和解,表示后续会回访跟进。
7月29日
新民晚报,新闻晨报,我及同事,店股东及店经理约见和解。
店股东就锅底活虫事件表示道歉,且对采访时说我们诈骗表示歉意。并做出如下承诺:
1,赔偿我们两次就餐金额的三倍,11700元。
2,确认活虫为螟虫幼虫,为辣椒配料中出现,将更换辣椒供应商。
3,承诺每天开放两小时厨房参观,接受消费者监督。
4,就该事件在微博上向我们公开道歉,并撤销此前的报案。
5,赔偿一定金额精神损失费,2000元。
鉴于店股东此次道歉比较诚恳,且满足了我们先前的三点要求,且市场监察部门也已经介入,我谨代表我们八人的就餐朋友接受了道歉及赔偿。
后记
维权是一件艰难且耗费心神的事情。我很感谢八师傅做出的澄清,也很感谢各位粉丝的声援和支持。不管大家对这件事看法究竟如何,就我本人和俱乐部而言,此事算是告一段落了。我们也还有日常的工作和生活要继续,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。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已经介入,媒体也在持续报道。
谢谢大家的关心!